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来源:食品抽检处 时间:2023-02-24 09: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122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110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兽药残留问题、其他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福建亿达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23日生产的闽贵香辣味海蜇头(即食海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邵武市尚福佳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配送中心。

  二、质量指标问题

  尤溪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味瓜子(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兽药残留问题

  (一)漳州市龙文区潮上楼餐饮店销售的油蛤(购进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福州市马尾区福子家餐厅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2年11月29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问题

  (一)厦门市湖里区图老湘亲餐厅的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泉州泉港亲口香过桥米线餐饮店的大石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6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厦门市湖里区拾贰点餐饮店的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泉州泉港蟹蟹餐饮店的大绿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厦门市思明区娟王娟餐饮店的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26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三明市三元区忠康餐饮店的长方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1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泉州市鲤城速盈餐饮有限公司的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鲤城区客喜餐饮店的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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