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4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1661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1611批次,不合格50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20批次
(一)晋江市青阳天明小吃店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2年10月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南安市水头镇岚枫小吃店的三文鱼(加工日期为2022年10月9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三)福州市晋安区九田家世欧餐饮店的复用密胺杯(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四)福州市晋安区泰友民餐饮店的复用瓷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五)福州市鼓楼区珊珊粥铺的复用密胺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六)晋安区蛙来乐餐厅的复用瓷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七)福州市晋安区得醉意小吃店的复用瓷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八)厦门市集美区余福寿餐饮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九)龙岩市新罗区客品餐饮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十)漳州市龙文区依曼辰餐厅的碟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晋安区李家餐厅的复用密胺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十二)福州市马尾区泽标小吃店的复用密胺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十三)福州市鼓楼区歆洛芬餐饮店的复用密胺筷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十四)厦门市海沧区珍好味道餐饮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十五)厦门食怡轩餐饮有限公司的饮料杯(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6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十六)厦门市湖里区食湘汇餐饮店的复用餐饮具(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十七)漳州市善巧素食餐饮有限公司的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十八)长泰县武安庄巧丽餐饮店的碟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十九)厦门市思明区龙侠客餐厅的茶杯(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十)厦门市丫满意女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1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江苏亿莱旺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19日生产的开心果(分装),霉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新罗区八康食品店,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三、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山东焙元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6月28日生产的植物黄油(食用油脂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南安市溪美焙伴烘焙原料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泉州豪点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8月30日生产的早安三明治,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石狮市超盛自选商场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五、酒类不合格1批次
标称长汀县祥和酿酒厂2022年8月1日生产的糯米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长汀县万家惠民商行,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六、冷冻饮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龙旺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22年8月12日生产的绿色好心情冰棍,大肠菌群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市同安区冰缘冷冻食品经营部,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经被抽样单位属地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批次产品不合格是由被抽样单位(销售方)储存不当造成。
七、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7批次
(一)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三元店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22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二)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列东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腈菌唑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南平市金茂惠购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铅(以Pb计)不合格、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四)长泰县杨小芬蔬菜摊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2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新罗区巧兰蔬菜摊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6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六)漳州吾鸿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油麦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3日),阿维菌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七)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平万达广场店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八)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平万达广场店销售的冰鲜鱿鱼(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9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九)新罗区杨长非豆芽摊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6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十)丰泽区亿购便利店销售的黄花鱼(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4日),挥发性盐基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新罗区玉香蔬菜摊销售的(新鲜)菠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8日),铅(以Pb计)不合格、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十二)龙岩夏商百货有限公司新罗小溪分店销售的黄骨鱼(淡水鱼)(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9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十三)新罗区陈雪珍蔬菜摊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十四)安溪联谊润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三点蟹(活)(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十五)莆田市荔城区柒玖新天意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六)福建新奇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活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十七)莆田市荔城区柒玖新天意生鲜超市销售的长豆(豇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倍硫磷不合格、甲胺磷不合格、乙酰甲胺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八、水产制品不合格3批次
(一)标称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9月10日生产的盐渍海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林烨食品经营部,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福建好多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列东分公司销售的散装海带结(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三)标称宁德市明圣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10月6日生产的窦明圣海蜇头,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晋江市青阳鸿顺调味品店,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九、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蜡笔小新(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21年11月6日生产的麦丽素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蛋白质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好易购盛超市,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饮料不合格4批次
(一)标称厦门岳口矿泉水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8日生产的康百佳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市同安区康百佳饮用水经营部,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二)标称福建三江正饮料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0日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标称莆田市九华饮品有限公司2022年10月8日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启佳饮用水店,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标称漳州市康宝饮料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8日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绿之泉贸易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42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第42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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