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闽市监办〔2019〕47号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19-08-26 16:05

各设区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局,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省药监局,原省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七五”普法工作,切实提高市场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我省组织参加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机关全体在职干部(含直属分局、稽查队、基层所)。

  二、竞赛内容

  1.宪法;

  2.党内法规:党章、准则、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3.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民法总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标准化法、广告法、公司法、商标法、专利法、合同法、计量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无证无照查处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听证办法。

  三、竞赛规则

  (一)参赛时间

  2019年8月28日9∶00至9月10日17∶00(期间24小时开放答题)

  (二)参赛流程

  1.参赛人员可通过手机、电脑参与答题。答题前需在线注册,有以下方式进入注册/登录页面:

  (1)通过网址进行注册

  (2)进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www.samr.gov.cn,在首页右上方点击“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链接进入注册/登录页面;

  (3)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注册/登录页面,二维码如图:

 

  (扫码进入注册/登录网址) (扫码关注公众号,点击“知识竞赛”菜单)

  2.注册采用实名制,参赛人员可在8月26日9∶00后进行注册,需填写真实姓名、所在行政区域、单位及手机号,并保存好账户(手机号)及密码用于登录答题界面。竞赛题库于8月28日上午9∶00正式开放,参赛人员可全天候登录答题。竞赛题库于9月10日17∶00关闭。

  3.参赛人员点击开始答题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50道题(30道单选题、20道多选题)并提交,中途不得离开答题界面,到时系统将自动交卷(具体时间以考试系统设置为准)。提交答卷后系统立即得出答题分数。竞赛期间每人有3次答题机会,取最高一次得分计入初赛成绩。

  4.参赛人员在答题期间如遇技术问题,请在9∶00-21∶00联系400-870-1477,也可在答题界面联系在线客服。

  (三)评分标准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统计范围,计算在线答题的平均分(占70%比重)和在线答题的参与度(占30%比重)。在线答题人数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在职人员的总数比为参与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和举措,积极组织和动员本辖区全体人员参加竞赛活动并负责汇总本辖区内各市、县、区局参赛人数及情况,于9月2日、9月6日、9月10日即时报送竞赛进展情况(附件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省药监局,原省知识产权局要确定本次竞赛活动的联络员(附件2),于 8月26日下班前将竞赛活动联络员和参赛人数报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确保竞赛活动有人抓、有人督、有人管,并根据初赛情况和需要积极配合做好竞赛复赛等环节工作。

  (二)以赛促学,以学促用。本次竞赛活动是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推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以本次竞赛活动为契机,组织和强化本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力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网上在线答题参赛人数达到100%,培养和提升市场监管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加深对市场监管规则的理解,促进机构改革后业务深度融合。各单位竞赛组织工作和网上在线答题参赛人数比例、平均成绩、满分率三项指标将作为有关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本次竞赛成绩将作为核发执法证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宣传,展示风貌。市场监管总局将在《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总局门户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半月刊)等局属媒体对本次竞赛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展示市场监管新形象、增强凝聚力。为保障宣传效果,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将竞赛组织、答题的现场照片、视频等宣传材料发至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原省知识产权局要认真做好竞赛活动总结,初赛结束后,请于9月12日前将有关情况总结报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

  联络员:刘华玥  0591-87530657

  魏  璇  0591-87530655

  附件:1.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知识竞赛进展情况表

  2. 市场监管局竞赛活动联络员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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