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值班制度(试行)》的通知
闽市监办〔2019〕36号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9-07-30 16:16

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值班制度(试行)》,经7月25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予以修订,2019年8月1日起生效。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值班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值班制度(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政务值班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党委办公厅(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为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值班带班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值班工作责任重大,是确保市场监管系统政令畅通、反应迅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途径,要着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遵循局党组提出的“重要窗口、应尽职责、符合要求、人性管理”的原则,实现值班工作规范、高效。

  第三条  省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值班工作,主要任务是拟制、修订值班制度,协调安排值班带班人员,牵头落实值班保障和处置相关事项。省局人事教育处负责提供省局机关值班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职务、年龄等要素),并会同局办公室对不宜参加值班带班的人员作出认定。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安排本单位具体值班带班人员,并按计划落实好值班带班工作。

  第四条  省局值班分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带班和日常值班。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省局按规定执行三级值班带班制度,即局领导成员在岗带班、带班处级干部和值班员24小时值守;带班局领导成员工作时间必须在办公室在岗带班,如在驻地检查指导值班工作或协调处置紧急情况,要确保联络畅通。

  工作日和常双休日期间,省局执行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制度。

  二、值班带班人员构成、时间安排及保障

  第五条  省局值班带班人员由局机关全体公务人员轮流担任。日常值班白班安排女同志和55周岁以上男同志担任,夜班安排55周岁以下男同志担任;当年退休的同志不安排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日因故不在岗的,由处室负责人在内部进行调整;白班时间为:8∶00—18∶00,夜班时间为:18∶0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值班根据各处室编制顺序排班,每个处室安排1天,具体人员由各处室自行安排后报办公室汇总。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不安排日常值班,必须参加法定节假日24小时带班(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女同志的,夜班可由其指定的本部门男性处级干部代班,但其本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履行好相应职责,并协调处理本处室干部值班工作。

  第六条  值班带班人员名单安排表公布后,人员工作岗位在局内部调整的,由原值班带班人员继续承担值班带班任务;其他情况出现人员变动的,由办公室协商所在处室内部调整安排。单个人员非工作日昼夜连续值班24小时的,处室可安排其补休一天;单个人员工作日昼夜连续值班24小时的,处室可安排其补休半天。

  第七条  值班带班人员用餐,在机关食堂社会化服务招投标采购完成后,由机关食堂按规定统一予以保障,就餐费用个人自理。值班带班人员休息室被褥每日更换,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

  三、值班带班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第八条 值班员工作职责

  (一)接听电话,接收通过传真以及其他形式发送到值班室的公文等;

  (二)分送、办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值班室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

  (三)了解和收集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管方面网络舆情和社情民意,协助局领导成员和有关处室处置突发事件;

  (四)节假日期间抽查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省局直属单位值班带班人员在岗情况;

  (五)协助接待、疏导来访人员;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带班处级干部工作职责

  (一)督促指导值班员按规定履行值班职责;

  (二)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分析研判,及时向带班局领导成员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

  (三)根据需要协助局领导成员处理相关突发事件;

  第十条  带班局领导成员工作职责

  (一)检查指导值班员和带班处级干部履职情况;

  (二)及时协调处理相关应急突发事件;

  (三)遇有重、特大事件,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十一条  值班带班人员工作要求

  (一)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不得让非正式工作人员顶岗替班;

  (二)熟悉省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掌握主要领导去向及联系方式;

  (三)保持值班室电话、传真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接到电话须问明对方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并准确作好内容记录;

  (四)维护值班室秩序,爱护值班室设备、资料和物品;

  (五)接到本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值班员要第一时间向带班处级干部和带班局领导成员报告,并根据领导指令处理;

  (六)交接班时应将需继续办理的事项及办理要求书面逐项列出,交与接班同志,并共同在值班日记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相关工作办理要求

  (一)工作日期间,对各类咨询电话,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告知相关业务咨询电话;接到文件传真,及时通知局办公室相关人员按程序办理,并填写好值班记录。

  (二)非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期间)期间,接到各类电话、政务传真、突发事件信息要立即登记,填写好政务值班记录。时间紧急的,立即通知办公室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处理,对于收到涉及政务、业务的会议、活动通知等传真文件、资料,待正常上班及时将相关文件、资料移交局办公室统一处理。

  (三)法定节假日期间,接到突发事件或紧急重要情况报告,应第一时间向带班处级干部和带班局领导成员报告,根据领导指令通知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并协助处置。

  第十三条  值班带班人员违反值班带班制度规定,影响省局政务、业务工作处理或值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附  则

  第十四条  省局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建立健全相应的值班带班制度,报省局办公室备案,并按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省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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