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市监注〔2026〕55号
来源:注册审批处 时间:2026-03-19 17:22

  现将《福建省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6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做好2026年第一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的函》(闽发改体改函〔2026〕16号)要求,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公安厅等8个部门,积极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系统上线运行工作。为高标准推动工作落实,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总体目标

  依托“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建设企业开办“一件事”系统,推进企业开办涉及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电子印章申领、发票领用、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银行预开户等7个事项集成化办理。通过流程整合、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推动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归集应用,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不断提升企业开办全链条透明度与便捷度,切实增强企业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系统建设

  福建省企业开办“一件事”系统在原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新增“电子印章申领”联办事项。厦门市的企业开办“一件事”系统由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照全省统一工作目标、时间节点推进,以“厦门自建”方式对接“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

  厦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注册”“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等2个事项业务情形依托省级企业开办“一件事”系统申报,由省级企业开办“一件事”系统分发至厦门相关部门,并按标准反馈办件结果。

  系统建设过程中,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协调解决跨部门业务协同问题,省大数据集团会同省市场监管局技术团队负责解决技术对接、系统开发、数据共享等技术问题,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配合系统建设,及时反馈业务需求和对接问题,确保系统建设符合企业开办实际业务办理要求。

  三、工作计划安排

  (一)业务梳理阶段(3月31日前)

  1.单事项标准梳理。企业开办“一件事”涉及的具体事项为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电子印章申领、发票领用、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银行预开户等,分别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职转办、省数据管理局、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住建厅、人行福建省分行等相关部门按照省大数据集团提供的业务梳理模板,逐项明确各部门具体单事项的业务流程和对接标准、业务知识库和常见问题库等相关规范,并在3月10日前将梳理结果反馈省市场监管局。

  企业设立登记,包含“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分公司设立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注册”“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注册”“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注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注册”“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等13个事项情形,具体办事指南、办事标准按照我省“五级十五同”设置。业务系统涉及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属于省级统建系统,由省市场监管局完成对应系统与“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对接,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网办”,并将设立结果信息共享至“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企业设立登记需要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身份认证(含人脸识别)、邮政寄递、文书自动生成等公共能力支撑。

  公章刻制备案,业务系统涉及网上自助刻章平台和福建省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分别由省大数据集团、省公安厅负责改造,同步配合完成与“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平台对接,实时接收“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推送企业设立登记信息、用章单位申请刻章信息等,并将公章刻制备案结果信息共享至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公章刻制(含备案)需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身份认证(含人脸识别)、快递服务、文书自动生成等公共能力支撑。

  电子印章申领,包含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2类企业电子印章,业务系统涉及福建省电子印章公共管理系统,属于省级统建系统,由省大数据集团负责该系统与“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对接,将电子印章申领涉及的办理材料包括电子印章申请表(含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申请企业营业执照(电子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前置归集至“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统一收取,通过接口推送至福建省电子印章公共管理系统。同时,福建省电子印章公共管理系统将电子印章申请办理结果信息回传共享至“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实现企业电子印章申领“全程网办”。

  发票领用,服务涵盖发票票种核定,具体办事指南、办事标准按照我省“五级十五同”设置。业务系统涉及外部交换系统、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属于国家级统建系统,按照市监和税务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省“一照一码”平台交换新办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税务外部交换系统接收后自动触发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完成发票票种核定。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人社):包含“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登记”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具体办事指南、办事标准按照我省“五级十五同”设置。业务系统涉及福建省“数字人社”社会保险一体化平台,属于省级统建系统,由省人社厅完成对应系统与“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对接,实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全程网办”,并将参保登记结果信息共享至“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需要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身份认证(含人脸识别)、短信提醒等公共能力支撑。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医保):对应“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新参保登记”,具体办事指南、办事标准按照我省“五级十五同”设置。业务系统涉及福建省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属于省级统建系统,由省医保局完成对应系统与“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对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新参保登记“全程网办”,并将参保结果信息共享至“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新参保登记需要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身份认证(含人脸识别)、短信提醒等公共能力支撑。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对应“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具体办事指南、办事标准按照我省五级十五同设置,业务系统涉及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属于省级统建系统,由省住建厅配合完成对应系统和“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对接。通过共享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实现单位缴存登记“全程网办”,并将办理结果信息反馈至“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

  银行预开户,对应“银行账户开户预约”,业务涉及福建省银政通系统,由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完成对应系统与“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对接。企业申请开办业务时,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联办银行账户开户预约。如选择联办,由企业完整、准确填写企业名称、意向开户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预约信息后,需授权同意将相关预约信息推送至福建省银政通系统,银行接收信息后联系企业确认开户意愿,为确有意向企业预先生成并推送预约账号,同时引导企业前往银行网点办理正式账户开立,如存在影响开户的异常或可疑情形的,由银行及时向企业核实处理,并将结果信息反馈至“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

  2.标准重塑、流程再造。在各单位完成具体单事项业务梳理基础上,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各联办部门开展提交材料去重、表单整合、条件合并、流程再造,梳理企业开办“一件事”重点事项办事指南。企业设立登记完成后,通过省级企业开办“一件事”系统将申请信息及办件结果信息按需推送相关部门系统,实现公章刻制备案、电子印章申领、发票领用、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银行预开户等事项并行办理。

  (二)系统建设阶段(6月30日前)

  1.由省大数据集团依托“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统一建设企业开办“一件事”系统,设计开发统一申报页面,实现与“好差评”“数据最多采一次”智能中枢、省“无证明”系统、省电子印章公共管理系统、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等公共能力系统对接。

  2.由省大数据集团会同各部门完成与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各部门与省大数据集团共同明确省级统建系统对接需求和技术规范,按照上述规范完成本部门省级统建业务审批系统改造,实现与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对接。

  3.省大数据集团牵头,各部门配合共同开展系统联调联试。

  (三)测试运行阶段(7月31日前)

  1.省大数据集团会同各部门共同分析并搭建企业开办“一件事”的测试环境,并开放测试入口,供各部门开展测试。

  2.各部门组织本系统各级办事人员开展两轮企业开办“一件事”测试,重点测试业务流程衔接、数据共享准确性、系统操作流畅性、办理结果反馈及时性等,会同省大数据集团核对业务流程、收取材料数量、办件数量、“好差评”等有关情况。

  3.省大数据集团指定技术人员及时对接处理各部门测试和试运行期间反馈的问题,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开办“一件事”平台,优化公共能力支撑效果,强化结果数据汇聚。

  (四)正式上线运行(7月31日前)

  1.开展人员培训。省市场监管局会同配合部门,牵头组织对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企业开办“一件事”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基层窗口人员、系统操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系统操作,提升服务水平。

  2.完善线下服务渠道。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开办“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办理服务,支持企业自主选择办理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职转办统一部署,建立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职转办、省公安厅、人社厅、住建厅、医保局、数据管理局,人行福建省分行、省税务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各部门指定业务和技术骨干组建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专班,通过适时召开专班会议、建立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积极会同省大数据集团收集改造费用明细清单,将企业开办“一件事”的改造费用统一纳入2027年省级政务信息化公共平台运维服务费用。厦门市自建系统改造费用由厦门市财政保障。

  (三)做好宣传培训。各部门积极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宣传栏、各类新媒体、合作银行网点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企业开办“一件事”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引,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企业参与度。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针对窗口人员、各部门业务经办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操作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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