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召开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推进会的通知
闽市监办〔2024〕45号
来源:标准化处 时间:2024-04-09 18:54

各两岸标准共通试点承担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工作水平,经研究,定于4月17日在福州召开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时间:2024年4月17日(周三)下午3:00

  地点: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六一北路15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一)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典型案例分享;

  (二)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工作情况汇报;

  (三)部署推动下一阶段工作。

  三、参会人员

  (一)省市场监管局领导;

  (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

  (三)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分管标准化工作的局领导或标准化科(处)长;

  (四)两岸标准共通试点承担单位负责同志;

  (五)省标准化研究院、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省市场监管局其他有关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协会领导;

  (六)标准化处全体人员;

  (七)两岸融合发展专班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4月12日上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单反馈到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电子版同步)。联系人:许宁,联系电话:0591-87840143,手机:18359750601,邮箱:510586161@qq.com。

  (二)外地参会人员食宿费用以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单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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