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0242169号提案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4〕60号
来源:食安协调处 时间:2024-04-02 18:38

王双凤委员:

  《关于保障食品安全的提案》(202421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部署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连续24年列入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成效显著。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食安委印发了《2023年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闽食安委〔2023〕1号),围绕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明确并推进落实31项具体工作,持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年主要农产品、水产品、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均保持在99%以上,牢牢守住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赵龙省长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充分肯定了工作成效。

  食品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永远不能有松懈的时候。您在提案中详细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若干对策建议,对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并有针对性的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把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问题、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做好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汇总、分析和研判,建立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处置风险隐患。推进省级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试点建设,开展食品掺杂掺假和非法添加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食品生产企业“靶向诊疗”帮扶服务,推动我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持主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

  二、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学校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落实《福建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引》,推进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深入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三、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2024年,计划全省食品抽检量达5.5批次/千人,并对抽检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以及发现严重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跟踪抽检。聚焦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节日特色消费食品,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专项抽检1500批次以上,提高群众参与度。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检查员队伍、包保干部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规范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四、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推动。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加快建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事项、重点任务的跟踪督办,继续开展督查式调研,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用好“三书一函”制度,发挥提醒敦促、责令整改、约谈等制度机制作用。科学设定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加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签署:黄水木

  联 系 人:蒋爱民

  联系电话:0591-87832781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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