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推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会员的通知
闽市监办〔2024〕40号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4-03-28 11:37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搭建高水平的市场监管理论实践研究与学术交流平台,集聚省内外专家团队,建设我省市场监管新型智库,加快提升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研究,拟在省市场监管局作为主管部门的基础上,联合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计量科学研究院、标准化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纤维检验中心和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现就学会首届会员征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会员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是省市场监管局主管的,由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和媒体单位,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学会,与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理论研究相关的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从事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者自愿结成的,研究市场监管(含知识产权、药品监管)和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符合学会性质,并自愿加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的单位(行政机关除外),均可推荐为单位会员。

  单位会员基本要求是,自愿加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履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章程》,按规定交纳会费;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具备一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及组织能力;积极开展市场监管理论宣传普及;工作成绩突出。

  请有意愿加入本学会组织的单位,填写提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单位会员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1),选派一名代表履行会员职责,申请加入本会。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在本行政区域内,可筛选2—3家工作联系紧密、知名度高、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以及从事市场监管研究、教学或实践等工作的机构,推荐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单位会员。

  学会发起单位在本业务领域内,可筛选3—5家从事市场监管研究、教学或实践等工作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工作联系紧密、知名度高、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推荐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单位会员。

  二、推荐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基本要求是,自愿加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履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章程》;热心市场监管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理论研究水平,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个人会员无需缴纳会费)。

  请有意愿加入本学会组织的个人,填写提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个人会员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1),申请加入本会。

  局机关各处室可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研究骨干作为学会个人会员。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在本行政区域内,可推荐1—2位市场监管理论与实践研究骨干,以个人会员方式申请加入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单位会员申请(登记)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个人会员申请(登记)表》直接寄送、传真或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二)接到会员申请后,学会筹建组将会同有关方面协商确定会员名单,并通知参加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

  (三)根据学会章程规定,第一届理事会由主管部门及发起人与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会商提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最多不超过会员总数的1/3。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可选送1名本局主要领导(含在职、退休主要领导)或其他班子成员,推荐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理事人选,签章报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理事会理事推荐表》,提交学会筹建组会商提名;其他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有合适担任理事人选的,也可申请推荐。

  理事人选属于领导干部兼职的,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拟推荐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及理事人选名单,请于4月10日前通过内网邮箱提前送交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五)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

  传真:0591-87803070,邮箱:56506788@qq.com;

  联系人:白亮,13599396146;王明唐,13950321540。

  附件:

  1.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单位会员申请(登记)表

  2.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个人会员申请(登记)表

  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理事会理事推荐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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