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4〕47号
来源:标准化处 时间:2024-03-20 16:58

省工信厅:

  谈张德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两岸电子信息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第1052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历来关心支持两岸融合发展,始终立足质量、品牌、标准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能,积极推进两岸电子信息产业共同发展。一是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支持包括电子信息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持续改进提升质量管理模式,促进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比如,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等先后获得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第六届厦门市政府质量奖。二是加强两岸标准交流合作。在太阳能光伏、智能穿戴设备、工业检测等方面开展3项涉及电子信息的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建设,有效实施“四共同三采用”两岸标准共通创新机制,推荐台湾地区标准化专家加入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不断推进两岸共同研制和使用共通标准。同时,鼓励两岸专家共同研制和使用国际标准,从国际层面实现两岸标准技术互联互通。据悉,ISO/IEC 30141《物联网参考架构》已经完成初稿编制,进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投票阶段。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互动。鼓励台湾地区考生参加大陆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截至目前,累计已有382人在福州参加并通过考试。采用调解仲裁相结合的方式,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共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机制,解决两岸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一致的困境。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全省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办相关案件1177件,罚没金额1099.06万元,严厉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履职尽责,全力推进两岸电子信息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通过深入企业进行技术帮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等方式,支持电子信息产业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助力两岸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化两岸标准共通。持续推进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建设,深化两岸标准共通路径,以试点项目为纽带,促进两岸专家学者共同研制和使用标准。鼓励两岸专家开展国际标准协作,共同掌握更多的国际话语权。三是深化知识产权惠台政策。吸纳优秀的台籍专家进入两岸知识产权智库,研究论证台湾地区专利师在福建省执业和开设代理机构的可行性,让台胞享受更大优惠政策参与知识产权运营。四是创建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和转化运用,对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为两岸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归洪波

  联系电话:13906937849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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