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的通知
闽市监办〔2023〕362号
来源:食品抽检处 时间:2023-12-26 14:45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关于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的通知》(市监食检(司)函〔2023〕138号)要求,现就元旦春节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征集意见时间: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1月5日。

  (二)抽样检验时间: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2月20日。

  二、抽样品种

  两节期间日常消费量大、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节日热销食品、特色食品。

  三、抽样数量

  省市场监管局不少于300批次,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不少于100批次,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不少于50批次,纳入2024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计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你点我检”是科学回应群众对食品安全关切,增强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开门抽检、问需于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广开渠道,倾听民意。各地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电视、报纸等渠道开展问卷调查,采取面对面访谈、设立现场意见征集点等方式,结合进商超、进市场、进社区、进农村,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征集群众对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抽样环节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制定“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计划。

  (三)公开过程,取信于民。各地要根据征集结果,按照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开展抽样检验。邀请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全程参与,鼓励网络直播抽样检验过程。要及时反馈“你点我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处理结果,有关抽检信息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并注明“你点我检”。

  (四)强化宣传,回应关切。各地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多渠道宣传活动的亮点和成效,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要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以消费提示、科普动漫、短视频等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科普食品安全知识。

  (五)及时总结,提炼亮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总结此次活动的主要做法、亮点和成效,并于2024年2月22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处。总结字数不超过1000字,要求图文并茂,相关视频、图片等资料一并报送。联系人:蔡仙春,联系电话:0591-87808972。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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