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室外健身器材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124期)
来源:质量监督处 时间:2022-07-28 16:46

  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产品标准及抽查细则明确项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生产企业室外健身器材产品质量开展省级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5家生产企业5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福建省室外健身器材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合格)

  

室外健身器材产品小常识

  1、室外健身器材主要分布于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方便人们进行户外锻炼。使用者使用前应注意阅读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室外健身器材主要由钢管钢材等材料加工完成,在使用时应注意观察器材的完整情况,检查器材有无出现明显锈蚀或零件的缺损,避免在使用器械时受伤。

  3、运动前进行应适当热身准备防止脚踝扭伤、腰部扭伤等。室外健身器材属于健身运动设备,非游乐设施,家长应提醒小孩不要在器材上游玩、攀爬或打闹嬉戏,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使用时请不要穿拖鞋,高跟鞋等,避免站不稳滑落摔伤。煅练时由简到繁,使用力度要适度,双手抓紧健身器材;使用健身器材应根据个人体力情况掌握时间、速度。

  5、老年人或体弱者、儿童不宜单独使用,应有家人陪护或他人在场,以防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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