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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专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市监办〔2022〕42号
来源:保护处 时间:2022-05-20 16:36 浏览量: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为了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效率,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至6月10日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专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知识产权专员由企业和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具体地申报对象是企业(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

  知识产权专员应当熟悉本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产品、技术创新和科研工作等知识产权相关情况,并能够主动与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联系。

  二、知识产权专员由企业和有关单位通过“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进行申报,经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设区市局)复核后报省知识产权局审核入库。

  请各设区市局根据通知要求,指导本辖区申报企业和有关单位在5月23日至6月10日期间及时登录“知创中国”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公共平台(网址:https://www.zczgip.com/)进行申报。

  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全丹珂,电话:0591-87816057,檀元剑,电话:15960199107

  2、技术咨询:裘丽蓉,电话:0591-86295619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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