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于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甲级、乙级计量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_ 通知公告_ 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甲级、乙级计量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市监计量〔2022〕56号
来源:计量处 时间:2022-03-11 15:54 浏览量: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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