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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闽市监注〔2022〕6号
来源:注册审批处 时间:2022-01-11 16:36 浏览量:2063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两新工委部署要求,按照2021年“小个专”党建工作要点,大力推进全省“小个专”党建工作,经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时代“小个专”党建工作新路子,以党建促进发展,以发展推动党建,在全省“小个专”党组织中选树一批有典型性、创新性、代表性的“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和示范点,让企业有奔头、让同行有目标、让组织有抓手。通过典型的辐射和带动,更好地推动全省“小个专”党建水平不断提升,为全省“小个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示范点创建活动,要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前阶段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努力实现“321”目标,即“十四五”期间,在全省“小个专”党组织中重点选树和培育一批有内涵、有影响、有品牌的省市场监管局联系点、示范点各300个;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联系点、示范点各200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点、示范点各100个;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点、示范点各100个。

  联系点、示范点创建活动,要坚持全面开展、重点培育,坚持典型引路、带动全面,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坚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坚持把握标准、注重质量,切实提高全省“小个专”党建工作水平。

  三、创建标准

  (一)党建工作联系点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创造“小个专”党建工作新经验。

  2.设立党支部,党员队伍相对稳定,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各项党建活动。

  3.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两个作用”,把党建工作融入“小个专”日常经营管理,得到群众好评。

  4.党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得到当地两新工委和市场监管部门认可。

  (二)党建工作示范点

  党建工作示范点除必须具备党建工作联系点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党的组织机构健全,有7名以上正式党员。党组织活动开展在本辖区和行业中有特色、有亮点、有活力,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具有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2.党组织活动场所设施完备、功能实用,有固定党群活动场所,可供本辖区和行业开展学习、交流、培训、研讨等活动。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各项台帐完善,记录完整,档案资料齐全。

  4.能够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党建工作,党建工作得到当地两新工委和市场监管部门肯定。

  5.党组织负责人具有一定党建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党建任务。

  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县(市、区)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上述标准提出具体标准。

  四、创建办法

  各地要按照宣传发动、实地查看、重点指导、组织审定、公示授牌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三级联动的办法,开展好创建活动。

  (一)县(市、区)局创建工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按照目标要求和创建标准,对参选企业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指导,提出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年度创建的联系点、示范点,在本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最后经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研究确定联系点、示范点,并于每年10月30日前以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名义统一授牌。

  (二)设区市局创建工作:在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有组织、有计划、有标准地开展创建活动基础上,从县级局创建的联系点、示范点中选优,并和市级局自行创建相结合,提出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年度创建的联系点、示范点,并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最后经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研究确定联系点、示范点,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以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名义统一授牌。

  (三)省局创建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小个专”党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全省各地高质量地完成创建活动。省市场监管局联系点、示范点从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创建的联系点、示范点中推荐产生。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推荐的省级联系点、示范点名单报送省局“小个专”党建办,省市场监管局将在每年12月30日前以省市场监管局名义统一授牌。

  各地要积极对联系点、示范点进行培育升级。下一级局的联系点可以推荐为上一级的联系点,下一级的示范点可以推荐为上一级局的联系点、示范点。

  五、组织领导

  各级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年度创建计划,推动年度创建工作落实,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既定目标。要强化领导,落实主责主业,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强化工作保障。要务求实效,紧扣“小个专”生产经营开展创建,激发“小个专”及党组织的内生动力,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搞花架子。要发挥好联系点、示范点作用,组建党建联盟,指导本辖区内联系点、示范点的企业与周边同行企业建立党建联盟,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打造一个品牌、带动一方产业目标。要及时总结宣传,采取现场会、新闻报道等形式推广宣传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各地认真了解掌握联系点、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对已授牌单位出现不符合创建条件的,要及时帮助并指导整改,对无法整改到位的,要视情况取消联系点、示范点。

  联系人:王友湖,手机:13635286869;吴南贤,手机:13959128288。电话(兼传真):0591-63097516。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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