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于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_ 通知公告_ 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闽知发〔2021〕39号
来源:商标处 时间:2021-10-29 09:23 浏览量:803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26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一并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一、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2年北京冬奥会是我国重要历史节点的重大标志性活动,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党和国家的一件大事。保护好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是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重要一环,使命光荣、意义重大。全省各地要增强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充分有效地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大力宣传和普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地知识产权监管部门要及时传达《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督促行动方案各项安排落地、落实,积极有效推进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工作成效纳入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相关考核。

  (三)落实重点任务。认真落实《通知》部署的重点任务。一要做好有关奥林匹克标志的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商标等各类型知识产权的立体化保护 。二要全面细致排查。各地要建立辖区内的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和工作台账。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市场违法信息排查。建立案件信息移交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案件线索,涉及执法办案、侵权判定的疑难复杂问题层报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指导。主动协调当地公安、版权、网信等各职能部门,做好监管保护各环节的工作协调和衔接。加强与网络运营商、视频媒体平台等衔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三要加强宣传教育。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宣传。针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奥林匹克标志行政保护执法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四要聚焦关键环节。重点强化商品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电商平台总部所在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推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行政执法信息共享。采用“双随机、一公开”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酒类、纪念品、玩具等重点商品类别的检查,防范未经授权将奥林匹克标志作为商品包装、装潢或商标使用。五要正确适用法律,加大打击力度。从严处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及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工作协同。各地要积极主动加强工作协同,履行好属地责任。要加强与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动和信息推送机制,提升互联网领域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效率。要积极跟进涉及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违法线索,依法调查处理。探索发挥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和侵权线索搜集报送,有效支撑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动执法。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二、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底前)。各地要深入调查了解辖区内的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结合实践需要明确计划安排,形成工作台账。建立工作机制,全面掌握辖区内赞助企业、持权转播商、特许生产商和特许销售商等合法使用人的基本情况,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根据排查掌握情况,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整治。对大案要案要一查到底,查出声势、办出成效。对上级转办的案件线索,积极处置。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

  (三)赛会保障阶段(2022年1月至3月)。严格赛时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要充分调配行政力量,全面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督导检查,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持续震慑的高压态势。

  (四)赛后工作总结(2022年3月至6月)。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案例,要及时梳理总结提炼,形成指导性案例。对成效明显的做法,要及时复制推广,夯实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基础。对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提升,推动建立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省知识产权局对全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转办、交办的案件线索及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时对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有关工作总结和 指导性案例于2022年3月1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局商标处。联系人:林森媚,联系电话:0591-63097746。

  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26号)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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