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推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干部加快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增强理论素养、业务能力,根据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决定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督管理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12日(星期五),8日上午报到,12日下午返程,共5天。
二、培训地点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连江)培训基地,连江县经济开发区东湖园区东湖镇牛栏坪村(连江县国优北路118号)。
三、参训人员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分管信用监管工作的局领导、信用监管科(处)长;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科)业务骨干1名,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人员等,共计13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张工局长在半年会上的讲话、商事制度改革与信用监管、信用监管与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的基本理念和主要工作介绍、廉政文化与执法干部成长等。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培训经费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
(二)培训期间严格落实情防控相关要求,参训人员报到前14天内如有出现发烧、乏力、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训,请各带队干部及时报告并调换人员参训;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个人自行准备),每日测量体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聚集。
(三)请各单位组织好参训学员报到工作,不得提前报到,不得延期返程,不得带家属、陪学或其他无关人员。参训学员应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学习。
(四)根据《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的标准要求,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本次培训委托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办,请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做好培训期间的相关管理工作。
(五)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汇总本地区参训人员名单,明确带队干部,填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附件2),并于11月2日前通过旧OA系统一体化平台账号“文件传送”功能报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曾玲。
联系人:
曾 玲(信用监管处),手机:13950236818;
林 芳(信用监管处),手机:13605951793;
裴娟娟(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手机:13328267813。
附件:
1.《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培训班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
3.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连江)培训基地交通线路》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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