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福建省元碧丰茶业有限公司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闽知公告〔2021〕3号
来源:商标处 时间:2021-03-12 14:43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保函字〔2019〕1105号),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的通知》(闽市监标〔2020〕78号),我省生产“坦洋工夫”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福建省元碧丰茶业有限公司(名单见附件),向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初步审核,并经我局审查认定,福建省元碧丰茶业有限公司符合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要求,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坦洋工夫”商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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