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终止部分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闽市监标准〔2019〕164号
来源:标准化处 时间:2019-12-11 08:41

各有关标准承制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43号)、《福建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闽质监标〔2008〕486号)规定要求,经调查摸底、公开征求意见,我局研究确定终止17项2012年以来已经立项、至今尚未完成的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详见附件)。

  同时,请各单位对2017年12月前已经立项,但尚未完成的省地方标准项目进行梳理,强化监督,加快推进标准制修订进度,并于2020年6月前完成标准项目的研制工作。逾期未完成的项目,我局将终止项目。

  附件:终止的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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