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343号提案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3〕215号
来源:标准化处 时间:2023-08-22 16:37

施锦山委员:

  《关于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建议》(202313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立足部门职能,配合老龄工作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标准引领,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我局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围绕重点民生领域采取一系列务实举措,推动我省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和突破。一是制标准、建试点,双管齐下共推养老服务标准化。面对当前养老服务对标准化的迫切需求,完成并发布DB35/T 2120—2023《认知障碍老年人社区照护服务规范》、DB35/T 2060-202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规范》、DB35/T 2031-2021《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等一系列养老服务相关地方标准,有效支撑我省乃至全国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应用实施,通过“试点探新路、示范立标杆”,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统一养老服务流程,明确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推动持续改进。目前,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和福州市国德老年康养中心承担的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和福建省金泰康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已通过验收。二是有组织、建平台,多措并举助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我局早在2012年批复省民政厅成立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民政领域标准化工作,编制本专业领域的标准体系,根据社会各方的需求,提出本专业领域制修订标准项目建议,开展相关标准的宣贯等工作。我省各相关单位可以在我局管理的“福建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上免费查询和阅览所需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是给经费、有奖励,充分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对在标准研制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专项经费补助。根据《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对获奖项目进行集中统一授奖,不断增强标准引领效应。

  二、畅通渠道,切实保障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畅通12315热线,方便老年人进行消费咨询投诉举报,全面推广全国12315平台,积极引导老年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网络渠道反映诉求,妥善化解消费纠纷。积极应对老龄化和数字经济,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开展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调查和老年人消费体察等活动。

  三、强化监管,推动老年人用品质量水平提升

  加强对生产和流通领域适老化智能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服务民生需求,加大涉老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抽查工作力度,推动适老化相关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明显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积极配合老龄工作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理论研究

  鼓励支持我省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理论和实践系统性研究,适时将养老服务先进理论和管理模式转化为标准,推动我省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鼓励支持老年用品和养老服务相关标准研制

  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养老机构和专业技术机构,在不断实践和验证的基础上,制定老年用品和养老服务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相关标准的实施、评估,及时将条件成熟的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上升为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

  (三)构建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根据《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梳理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遵循“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特点,加紧完善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建立标准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收集、制定和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进行综合协调和有效监督,促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各项工作水平的提升,努力打造全国“养老高地”,擦亮“清新福建”品牌,贡献“福建智慧”。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归洪波

  联系电话:0591-87821106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