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044号提案的答复
闽市监函〔2023〕191号
来源:认证检测处 时间:2023-07-21 17:47

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员会:

  《关于加快发展锂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建议》(202310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1年8月,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2023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7号),决定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自愿性认证工作,明确制定梯次利用产品认证目录、组建梯次利用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建立获证梯次利用产品采信应用数据库等一系列促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目前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认证工作相关的实施细则和产品目录暂未出台。

  二、相关工作成效

  在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方面,我局主要开展了几项工作:一方面,召集专家详细解读《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7号)有关内容。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认证监督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批准立项省地方标准《新能源汽车在用锂电池动力蓄电池性能评价规范》,指导研制并发布一批团体标准,鼓励和支持我省龙头企业参与新能源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比如,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制定新能源汽车领域1项国际标准、1项国家强制性标准、7项国家推荐性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制度建设工作进展,我局将继续做好相关认证活动监管服务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梯次利用产品目录,加强对全省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监督管理。二是加快相关领域标准制修订。紧贴我省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发展需求,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开设省地标准立项“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相关领域省地方标准立项,加快重点领域技术标准制修订。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参与动力电池回收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制修订,按照《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对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等标准化活动,给与专项资金补助。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刘子剑

  联系电话:0591-88017521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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