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3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_ 人大代表建议_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3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市监函〔2025〕30号
来源:网监处 时间:2025-03-05 18:08 浏览量:581

省人社厅:

  韩韬轶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提案》(第1339号)已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韩韬轶代表提出的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建议,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有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近年来,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配合省人社厅、总工会等部门,一手抓合规指导,一手抓专项整治,以强化对平台的指导及监管重点,大力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吸收韩韬轶代表的意见建议,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推动我省外卖配送人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一是配合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配合人社等部门及立法机关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网络餐饮平台、配送合作商、外卖配送人员参与立法调研,推动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

  二是持续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渠道。联合人社部门督促网络餐饮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常态化双向沟通机制,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引导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公平协商、化解矛盾。

  三是加大平台监管力度。聚焦平台利用算法侵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等突出问题,开展网络交易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一味压缩配送时间导致配送超时率、交通违章率、事故发生率上升等问题。推动平台用工数据接入人社部门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信息系统(在建),实现用工数据对接共享。

  四是优化平台协议规则。督促指导网络餐饮平台健全优化外卖配送人员权益保障的协议规则,合理设定对外卖配送人员的绩效考核规则,完善外卖配送人员权益保护条款,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订单分派机制,优化外卖配送人员往返路线,科学确定订单饱和度。

  五是强化对网络餐饮平台配送合作商监督管理。指导平台企业进一步完善配送合作商管理制度,加强对配送合作商的监督和考核,及时纠正配送合作商擅自调整派单、考核、补贴等制度侵害外卖配送人员权益行为。当配送合作商与外卖配送人员发生权益纠纷时,强化配送合作商的举证责任。

  领导署名:黄水木

  联 系 人:吴君国

  联系电话:0591-87530660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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