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科技项目的通知
闽市监科信〔2024〕108号
来源:科信处 时间:2024-04-25 19:23

省药监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

  为提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科技创新水平,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立足业务需求实际制定了《2024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就做好2024年度科技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要求,申报项目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市场监管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对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而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相关项目补充申报。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6月7日,逾期纳入下年度申报。

  (二)申报推荐方式

  1.科技计划项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申报单位请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29:8193/srp/)在线填报并生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申请书》,并通过附件上传科技查新报告扫描件(合成一个PDF文档)、《自筹或配套经费证明》盖章扫描件(附件2),逐级审批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请各单位按照《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附件3)使用“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科技项目管理系统”。

  2.申报技术装备项目请填报并提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装备项目申报书》(附件4)电子档和纸质盖章件(一式二份)。

  3.省药监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应做好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并将《2024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和《2024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技术装备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jkjyrzc@qq.com。

  联系人:黄蓁(省市场监管局科信处),电话:0591-87761887;席丽文(管理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591-62041500转6号线、18359199045。

  附件:

  1.2024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自筹或配套经费证明

  3.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装备项目申报书

  5.2024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6.2024年度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技术装备项目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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