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2023年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指导意见
闽市监计量〔2021〕22号
来源:计量处 时间:2021-02-08 18:29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作为统一量值和实施计量监督的法定依据,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18〕17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提高我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水平,增强计量技术保障能力,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对接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快我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法制计量监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进一步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统筹规划和有效管理, 完善全省量值传递与溯源体系,保障测量量值的准确可靠,推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科技创新和升级换代,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计量技术支撑保障。

  (二)工作目标。围绕保障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行政执法、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计量器具的量传溯源需求,服务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和数字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现代物流、旅游六大主导产业,提档升级特色现代农业与食品加工、冶金、建材、文化四大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五大新兴产业的计量需求,建立、改造、升级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至 2023年,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达到2350项,其中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400项,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10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850项,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合理布局,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高质量发展和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的量传溯源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战略定位。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应以满足当地强制检定能力需要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努力提高全省量传溯源能力覆盖率,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中的测量技术“瓶颈”,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省级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高精度及填补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攻克关键测量技术难题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并实现强检计量标准全覆盖;市级重点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当地行政监管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并实现强检计量标准基本覆盖;县级重点建设满足当地量大面广强制检定能力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二)明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基本要求。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就地就近、分工协作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量传溯源体系。省局对照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定了《强制检定项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目录》(附件)。各单位要对照目录认真梳理,细化任务目标,分期分批,于2023年底前完成相应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新建或改造。各设区市局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县(市)强制检定项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提出要求,保证辖区内应建项目的全覆盖,并强化强制检定经费属地保障。

  (三)加快升级改造和标准物质研制。要加快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技术改造,拓展测量范围,提高准确度等级,解决设备老化、计量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推进检定、校准全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全面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水平。省计量院等要加快标准物质的研制,在环境监测,海洋计量,食品检测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四)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服务能力。要加强总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信息系统的录入、更新等工作,及时通过系统向社会公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力。发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支撑创新发展的作用,研制并建立一批前瞻性、创新性、实用性较强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高对动态量、复杂量、极端量以及在线检定校准能力,拓宽技术服务手段,为企业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提升提供精准服务,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保障。

  (五)强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监督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保存单位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维护和使用承担主体责任,未经市场监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造、拆迁、停用。要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后续监管,通过计量比对等方式,保证在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持续符合取证条件,保证量值准确可靠。要强化对授权单位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抽查,保证其计量检定工作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于保障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把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与管理作为计量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目标任务,扎实完成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任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用足用好本地区质量提升和计量标准建设的保障政策,切实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本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和管理相关财政经费保障,为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督促评估。各单位要加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管理的通报力度,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管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强制检定项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目录》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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