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市监法〔2021〕110号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21-05-31 11:16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任务工作方案》已于2021年5月24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任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省市场监管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着力推动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提高执法监督效能、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推“十四五”市场监管工作开好局,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二、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1.局领导成员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

  具体措施:一是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组织学习《民法典》以及传达贯彻学习省委尹力书记在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三是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党内规章。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2.结合业务培训的实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之中,作为业务培训重要内容之一。

  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要求各处室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次须加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课程;二是依托“市场监管大讲坛”,以视频培训的方式,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

  牵头处室:人教处、法规处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3.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具体措施: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

  牵头处室:人教处

  责任处室:法规处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4.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各处室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次有法律法规相关课程;二是依托“市场监管大讲坛”,以视频培训的方式,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律法规讲座;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局领导集中学习宪法,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处室:法规处、人教处、机关党委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5.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具体措施:组织领导干部宪法宣誓。

  牵头处室:人教处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6.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具体措施:探索将已实施告知承诺制的食品相关产品等省级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局,将部分特种设备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职权由委托改为下放或直接下放给具备承接条件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将乳制品、酒类(白酒、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等4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牵头处室:注册审批处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具体措施:推进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闽市监规〔2021〕1号),强化依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抽查工作指引实施抽查,推进监管融合与统一规范。认真抓好《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充分发挥省联席会议作用,抓好落实《2021年度福建省省级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

  牵头处室:信用监管处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具体措施:按照国务院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2021年底前在全省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牵头处室:注册审批处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9.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具体措施: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统一推进。

  牵头处室:注册审批处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新事物、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分类制订实施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严禁简单封杀或者放任自流。

  具体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福建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合部署开展2021年网络市场专项行动,规范电子商务主体,净化交易环境,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二是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商品一体化监管,科学细化抽检方案,合理分配抽检经费,确保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四是推进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和推广;五是推动实施新颁布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分类分级》(DB35/T1934-2020),编制26个福建省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指南,坚决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六是采取在自贸区对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试行备案制,积极探索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新举措、新模式,建立特殊食品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

  牵头处室:网监处

  责任处室:质量监督处、消保处、标准化、特种设备处、食品各处及省局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实施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配合诚信建设。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判决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具体措施: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效发挥公示系统(福建)建设联席会议作用,持续深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将各部门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推送的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依法公示。推动构建企业主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企业信用共治格局。

  牵头处室:信用监管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力争在2025年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各类企业信息数超过1.3亿条。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形成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2.加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食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领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具体措施:一是要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二是重点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规范食品销售行为;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加强日常排查,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清单。三是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水平。四是以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五是持续开展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强沟通协调,科普宣传,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六是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2021年度全省安排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每千人5.5批次,严格核查处置工作,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七是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八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工业品,儿童用品等日用消费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九是对成品油、儿童用品、空气净化器、消防产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及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进一步强化商品质量抽检力度。

  牵头处室:执法稽查局、食品各处、特种设备监管处、质量监督处、消保处根据职责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治力度,加强对企业品牌、商誉的保护。

  具体措施:一是印发《2021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及展会、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建设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构建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二是探索建立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制度,加大我省知名度较高、信用度较好、容易遭受侵权的商标保护力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海外侵权预警和应对制度,加强境外商标权保护。三是针对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四是严厉查处一批损害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维护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牵头处室:保护处、商标处、执法稽查局、反垄断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具体措施: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政策措施起草机构要严格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重大政策措施会审、举报和回应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牵头处室:反垄断处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具体措施:重点推进“三项制度”薄弱环节:统一执法公示平台确定;硬件设备采购、案管系统完善、场所建设等。逐步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

  牵头处室:法规处

  责任处室:办公室、原省质监局行政服务中心、执法稽查局等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持续加强反垄断执法。

  具体措施: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查处民生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查处行政性垄断行为,聚焦关系民生和营商环境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打破地方保护。

  责任处室:反垄断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执法,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高协共治能力。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具体措施:按照省委机构编制部门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任务,逐步推进。

  牵头处室:执法稽查局处、人教处依职权落实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野生动物保护、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常态化执法工作。

  具体措施:一是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继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坚持“人”“物”同防,防止疫情通过冷链食品输入。二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三是督促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下架删除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信息。四是根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要求,开展宣传培训,督促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

  牵头处室:食品流通处、食品生产处、网监处、餐饮处按职责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深入实施“互联网+”执法监管。

  具体措施:全省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与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对接,实现监管执法数据汇聚。

  牵头处室:执法稽查局、科信处、信用监管处依据职责牵头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配合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夯实依法行政制度规范

  20.推动立法立规有序开展。

  具体措施:组织申报《福建省商事登记监管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修订)》、《福建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修订)》等4个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列入省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并持续跟进推动。

  牵头处室:法规处

  责任处室:反垄断处、标准化处、计量处等相关处室按职责抓好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具体措施: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程序,认真做好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并根据上级部署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作用实效,助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牵头处室:法规处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配合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具体措施:根据法律法规变动,对省局现有“权责清单”10类别629项权责事项动态调整,为统一的市场监管提供坚强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和支撑。

  牵头处室:法规处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配合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省市场监管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措施和普法成效,形成党组领导、法制机构组织协调、各业务机构分工负责的普法工作格局。推广“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公示、社会热点案件法治解读、微普法等形式,推动个案处理变成普法公开课。

  牵头处室:法规处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依职责实施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成效。

  具体措施:按照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审慎把握不予受理条件,充分保障当事人行政复议申请权;明确了法制工作机构和业务工作机构的职责分工。并根据上级部署,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职能划转工作。

  牵头处室:法规处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依职责实施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快速解决。

  具体措施:大力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畅通受理渠道,拓宽案源线索,做到有案必立,依法办案,优质高效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裁决优势,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牵头处室:保护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具体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公开,强化监督制约,理顺监管职能,提升审批时效,优化营商环境,达到规范、便民、高效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牵头处室:各处室根据职责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附件: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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