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评审工作,完善评审员队伍,提高行政许可评审工作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统一行政许可评审标准,经省质监局研究决定,将于近期举办两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1期:2016年6月22日-24日,22日上午报到,下午开始培训。
第2期:2016年7月6日-8日,6日上午报到,下午开始培训。
二、培训地点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中心(连江)培训基地,地址:福州市连江县东湖镇牛栏坪村(福建省威尔生物公司对面)。
三、培训对象
新申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
四、申请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技术职称;
2.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具有从事检验检测或技术管理5年(含)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具有从事检验检测或技术管理3年(含)以上工作经历;
3.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能够运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开展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4.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熟悉计算机操作,能使用资质认定及评审员管理软件系统;
5.自愿接受省质监局监督,遵守评审纪律要求,有足够时间参加评审工作。
五、其他事项
1.申请参加上述培训班的,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填写《福建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登记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每期计划培训50人,我局将根据技术评审急需的专业领域和人员能力条件进行筛选,确定参训人员名单。
3.参训人员报到时上交《福建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登记表》(贴1寸照片、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4.本次培训食宿费用由省质监我局负责承担,交通费用由参训人员自理。
省质监局联系人:陈伦仁,联系电话:0591-87867506,
邮箱:fjspc2015@163.com。
附件:福建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登记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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