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管与执法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抓好涉VOCs企业监督检查、车用油品质量监督、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容器质量监管等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二是持续开展重点产品整治工作。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加强对铸造企业和轧钢企业的监管,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确实做到长实效、全覆盖、无死角;加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治理工作。到年底前,持续强化电动车生产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行为,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持续推进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生产“严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到年底前,加大源头排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生产环节制售伪劣醇基燃料及包装物、容器和灶具的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重点对近三年来相关部门通报的流通领域或电商平台抽查不合格的问题企业以及因质量违法被查处的问题企业进行回访检查,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现场检查、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要分类处理,整改到位。
四是加强节日消费产品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纸制品、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定配眼镜等消费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要求,产品是否通过3C认证等,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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