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闽政〔2018〕3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细则》(闽质奖办〔2018〕1号),经企业申报,各设区市原质量技术监督和原经信部门联合推荐,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质评办”)组织开展对申报企业指标公示、社会满意度测评,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监督抽查评审、企业高层领导答辩、多次征求各相关厅局意见和省质评办两次集体审议、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等程序,拟授予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8年度(第六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拟授予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8年度(第六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按照《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拟奖励企业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质评办提出书面异议意见及证明材料(个人用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并请注明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公示期自2019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
省质评办挂靠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580120,87830445(传真)。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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