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措施优化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果断出击,敢于亮剑,采取一系列监管“组合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价格有序、社会稳定、民心安定。
连续作战,持续强化涉疫监管
12月7日,国家出台新十条,省市场监管局当晚下发加强疫情防控价格监管的通知,建立信息日报制度。
12月9日,转发市场监管总局通知,提出贯彻意见,进一步加大涉疫物资监管力度。
12月16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配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相关药品保障供应和市场秩序管理的通知,牵头成立由公安、商务等七部门组成的市场秩序工作专班。
12月2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价格执法工作的通知,对价格检查工作再动员、再强化,要求各地发扬敢打硬仗、连续作战精神,全面拓宽检查覆盖面,从快从严查处、曝光违法案件,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
通力协作,凝聚市场监管合力
坚持以督促导、以导促进,全面推动涉疫物资监管工作落实落地。12月21—22日,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先义赴南平市开展工作督导调研,深入建阳区、武夷山市等地药店,现场了解涉疫物资价格情况,主动宣传价格政策,积极提醒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依法诚信经营,并督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保供稳价。专项行动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先后派员赴福州、宁德等地进行工作督导,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联合暗访抽查药店、诊所等10多家经营主体,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敢于亮剑,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坚决亮剑,持续增强价格执法力度,以药店、诊所、网店等经营主体为重点,组织各地从严从快查处一批价格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不法经营者。12月14日在全国曝光我省1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央视和新华社予以宣传报道;12月20日我省曝光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人民网和新华社予以宣传报道。截止12月22日,全省共依法立案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案件31起,办结3起。
宽严并济,加强行政约谈指导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政策提醒、发布通告、约谈座谈等方式,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药监局和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召开政策提醒会,通过解读价格政策、发放提醒告诫书、签订保供稳价承诺书等方式,指导经营者做好价格自律;持续强化宣传引导,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政策提醒会会议内容,发布提醒告诫书,并针对某医药公司不规范价格行为开展现场约谈,引导经营者共同营造良好市场价格环境。坚持线上线下并重,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商平台规范涉疫物资提示指导座谈会,现场约谈淘宝、京东、美团等电商平台,要求电商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
勇于创新,推动监管窗口前移
省市场监管局紧盯涉疫物资市场价格动态,充分利用12315举报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等渠道,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强化预警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价格舆情,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厦门市与9家大型连锁药店建立涉疫用品价格监测和价格异动报告制度,防范发生价格违法行为。泉州市探索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加强对药店、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主体价格监测,发动市、县、所三级力量,全面摸排涉疫药品供需和价格情况,加强价格舆情预警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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