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10-1202-2018-00089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有 效 性: 有效
备注/文号:闽质监函〔2018〕62号 生成日期:2018-06-14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14 06: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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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善明、陈曾勇代表:

  《关于深化水表强检体制改革,开放第三方检定机构开展水表强检的建议》(第10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水表检定工作基本概况

  自来水表属于民用三表之一,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水表的量值准确与否,更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福建省质监局作为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长期以来对水表的检定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水表检定授权的监督管理。我省水表强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质监(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授权。目前各设区市局授权形式有四种:部分设区市强检水表总量不大的,由设区市计量所检定,如漳州、莆田、三明;部分设区市计量所因检定场地、人员编制不足等原因无法开展工作的,授权供水企业进行强检,设区市计量所负责监督抽检和仲裁检定,如厦门、南平;个别设区市由当地计量所派出检定人员,租赁供水企业场地和设备以计量所的名义开展强检工作,如宁德;部分设区市水表数量快速增长,当地计量所的检定能力短时间内无法满足需求的,由当地计量所和授权的供水企业分别开展强检工作,如泉州、龙岩、福州等。

  二、福州市区水表检定工作开展情况

  因同城计量技术机构整合,福州市区的水表强检工作由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承担。随着2017年强检计量器具停征收费政策的实施和NB–IOT智能远传水表在福州市的推广,新增的水表数量大幅增长。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人员、设备以及检定场所不足的制约,现有的水表检定能力(约10万台/年)无法保障福州市区水表检定工作,2017年12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授权福州市自来水公司开展水表强检工作,但仍无法满足需求。为做好福州市水表检定工作,福州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在福州市自来水公司现有水表检定实验室的基础上,筹建福州市水表检定中心,扩大水表检定能力,并由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全力推动福州市水表检定中心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目前,福州市水表检定中心已完成计量标准考核工作,并于2018年4月17日获得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计量授权,承担福州市区水表强制检定工作。

  三、下一步计划安排

  一是做好证后监管。省质监局将组织各级计量行政部门加强辖区内被授权的水表检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围绕机构依法履职、能力维持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开展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行为,促进检定能力提升。二是开展监督检定。各级计量行政部门按照被授权单位的检定工作情况和年度强检安排,制定监督检定计划,指定具备检定能力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进行复核检定。复核检定抽取的比例应不低于机构年度强检计划的10%,对监督检定合格率偏低的被授权单位,要督促整改到位,并提高复核检定抽取比例。三是实施量值比对。组织开展水表计量量值比对工作,对已建立水表检定装置的设区市、县计量部门以及授权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能力进行考查,有效促进计量技术机构提高计量检测技术水平,确保测量量值准确、统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计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严效东

  联 系 人:陈向东

  联系电话:0591-87842200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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