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7-3000-2014-00150
发布机构: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备注/文号:闽工商规〔2014〕2号
生成日期:2014-03-31
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商标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市、县(区)工商局,省工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修正案于今年先后实施,为了确保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述三部新修法律,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我局依据上述三部法律修正案对《福建省工商系统适用<公司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福建省工商系统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福建省工商系统适用<商标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并经3月17日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福建省工商系统适用<公司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福建省工商系统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3.《福建省工商系统适用<商标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