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来源:注册审批处 时间:2023-04-07 20:54

  相关文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13日联合省银保监局印发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市监认证〔2023〕89号)(以下简称《小微企业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现就《小微企业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小微企业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165号)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13日制定并印发了《小微企业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通过持续发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企业质量提升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合理倾斜,解决小微企业质量管理匮乏、质量水平不稳定、管理成本较高等问题,有效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小微企业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出台的目标任务

  从我省产业布局出发,结合区域试点推广工作,充分运用质量认证手段,严格按照“科学规划、调查摸底、广泛动员、确定企业、现场调研、建章立制、体系运行、检查改进、总结验收、成果分享”十步工作法的要求,持续推动我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水平总体提升。探索推进“小微企业成长计划”,逐步建立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库,侧重培育一批“规上企业”,从贷款优惠、资金扶持、技术提升等方面推进小微企业向中型、大型企业成长。2023年,全省计划组织267家小微企业参与认证提升行动。

  三、《小微企业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2023年,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时间为4月至12月,共分七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4月中旬)。各设区市局成立认证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找准重点行业,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完成目标。有参与意愿的认证机构提供项目策划方案。

  (二)第二阶段:优选企业(4月下旬—5月底)。各设区市局与认证机构建立磋商机制,于5月26日前向省局报送确定的参与企业名单。深入小微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在质量提升和认证方面的需求。

  (三)第三阶段:调研培训(6月)。认证机构根据小微企业调研诊断情况,开展培训,提升小微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企业管理水平。

  (四)第四阶段:体系建立(7月—9月)。认证机构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实施现场提升改进。

  (五)第五阶段:总结验收(10月底前)。各设区市局组织县(市、区)局对小微企业开展验收,提交工作总结。

  (六)第六阶段:案例评审(10月—11月)。各设区市局在进行总结验收的同时,应组织认证机构撰写优良案例,省局将组织专家进行优秀案例评审,并积极向总局推荐。

  (七)第七阶段:成果分享(11月—12月)。组织召开福建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总结会议,开展工作成效、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分享交流。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