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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解读

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沈建勋处长将就“《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解读”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欢迎网民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 时  间:2024年12月25日 10时00分
  • 嘉  宾:处长沈建勋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来到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沈建勋同志,就《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和大家作一些交流。沈处长好!
  • 沈建勋处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 主持人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强调,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机制,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请问省市场监管局在这方面有什么举措?
  • 沈建勋处长
      省市场监管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公平竞争的决策部署,率先通过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化成果、推动落实。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已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 主持人
      请您先给大家介绍一下《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出台的背景是怎样的?
  • 沈建勋处长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原有的公平竞争相关法规,如《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已施行 28 年,许多规定已不适用于我省客观实际。一是国家相继出台《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多部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我省法规亟需与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就促进公平竞争,作出了一些重要决策部署,有必要通过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以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三是我省在规范市场竞争中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但也还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把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制定一部更加适应新形势的法规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对此,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等单位,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规范市场竞争的实践经验,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按照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条例》。
  • 主持人
      《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我省公平竞争的法治基础,那么《条例》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 沈建勋处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对促进公平竞争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我们在立法时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指导思想,并贯彻到法规具体条文中。一是要求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二是在促进不同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方面,要求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破除市场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三是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度建设方面,规定应当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能源等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 沈建勋处长
      《条例》包括总则、公平竞争环境、公平竞争行为、公平竞争审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45条。主要有五个特色亮点:
  • 沈建勋处长
      一是在反行政垄断方面有所破题。以地方性法规设置专门条款对妨碍要素自由流通等行政性垄断进行规制,并对滥用行政权力和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规定专门处理程序,凸显我省政府机关在促进公平竞争工作中的表率作用。
  • 沈建勋处长
      二是赋能福建数字经济发展。《条例》结合当前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状况,针对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实施的影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制,为我省数字经济公平竞争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沈建勋处长
      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条例》是全国首部就《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落实细化的地方性法规,设立专章,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的部署,提出具体规范要求。
  • 沈建勋处长
      四是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环境。公平竞争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条例》创新性设立环境建设一章,引导、鼓励、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形成合力构建公平竞争环境。
  • 沈建勋处长
      五是创新规定公平竞争合规建设制度。《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企业合规建设的最新要求,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加强合规建设,规定了公平竞争合规建设具体内容,率先构建了政府引导、经营者自发、法律责任促进的事前合规到位、事后依法减免的合规激励机制,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推动企业实现“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转变。
  • 主持人
      刚刚您提到《条例》是全国首部就《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细化落实的地方性法规,那么条例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有哪些具体的细化措施?
  • 沈建勋处长
      《条例》设立了专章并从四个方面对公平竞争审查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 沈建勋处长
      一是明确审查范围。压实政策起草单位审查主体责任,明确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起草单位或牵头起草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预防出台的政策措施妨碍公平竞争。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由本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起草单位应当开展初审,并将政策措施草案和初审意见送市场监管部门审查。
  • 沈建勋处长
      二是明确审查标准和程序。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作出书面审查结论。
  • 沈建勋处长
      三是全面强化审查能力建设。要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审查工作机制,落实审查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审查行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公平竞争审查。
  • 沈建勋处长
      四是建立健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的保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对问题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行业和领域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评估和清理。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参考。
  • 主持人
      您刚刚介绍了《条例》特色亮点之一就是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环境。那么《条例》在促进公平竞争环境建设方面,对各类参与主体具体都有哪些职责要求?
  • 沈建勋处长
      公平竞争环境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条例》从六个方面引导鼓励全社会共同促进公平竞争环境建设:
  • 沈建勋处长
      一是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制定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部署促进公平竞争工作。
  • 沈建勋处长
      二是省人民政府应当统一将公平竞争审查情况、是否存在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公平竞争行为等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评等考核评价内容。
  • 沈建勋处长
      三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平竞争宣传教育,倡导诚信文化。建立健全妨碍公平竞争行为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对新型经济形态中妨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研究。
  • 沈建勋处长
      四是市场监管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支持经营者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合规管理制度,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合规倡导和合规激励,提高经营者公平竞争合规水平。
  • 沈建勋处长
      五是经营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自身公平竞争行为,加强竞争行为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自觉抵制妨碍公平竞争行为。平台企业应当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依法竞争,不得利用平台优势,损害消费者及其他企业合法权益。
  • 沈建勋处长
      六是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本行业竞争自律规范和竞争合规指引,引导经营者依法竞争,协助监管部门查处涉嫌妨碍公平竞争行为。
  • 主持人
      省市场监管局接下来将如何贯彻落实《条例》?
  • 沈建勋处长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把《条例》宣贯落实作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条例》的贯彻实施。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 沈建勋处长
      (一)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多种媒体渠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活动,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平竞争的认识和理解,推动企业加强合规建设,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和能力。组织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专业培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领会立法宗旨、立法精神和立法要求,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大对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让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确保法规顺利施行。
  • 沈建勋处长
      (二)完善配套制度。根据《条例》的规定,组织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平竞争的规则和制度体系,确保《条例》在12月1日施行后,各项规定要求都能够贯彻落实到位。强化《条例》执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司法等监督和检查,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统筹实施各项执法检查活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确保法规执行到位,又减轻基层检查和企业迎检负担。
  • 沈建勋处长
      (三)严格监管执法。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平审查抽查机制,对问题比较集中、反应比较强烈的行业和领域进行重点抽查,对涉嫌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 沈建勋处长
      (四)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公平竞争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级政府、各类市场主体、各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公平竞争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市场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自身竞争行为;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协调处理会员之间的竞争纠纷,共同推动《条例》的有效实施。
  • 主持人
      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提问。网友“古先生”提问:“请问条例在对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或者国家特殊政策,排除、限制竞争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 沈建勋处长
      在抽象行政行为方面。条例规定起草、制定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保障经营者在市场准入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在具体行政行为方面。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或者国家特殊政策,实施包括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加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商品采购等经营活动在内的六类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此外,条例还明确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程序,以及对行政机关等单位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处理规定。对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或者国家特殊政策,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单位,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发出提醒敦促函,逾期未整改的,可以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
  •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感谢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访谈再见。
  • 沈建勋处长
      谢谢大家!谢谢主持人!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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