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限入公示表(自然人)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11.5-2020.9.5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0-26 14:59

食品行业限入公示表(自然人)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11.5-2020.9.5

姓名

身份证号

所在单位

及职务

严重失信行为描述

作出行政(刑事)处罚决定机关、决定书编号及日期

纳入黑名单期限

认定机关

及日期

市场和行业禁入要求

备注

薛慢丽

3501281993****2927

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9520日,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9〕闽0128刑初108

2019520

2019520至终身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619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薛来平

3501281980****0617

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8116日,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8〕闽0128刑初218

2018116

2018116至终身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619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张爱娥

3501281964****4823

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81219日,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8〕闽0128刑初277

20181219

20181219至终身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619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